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未就业的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新泰常住户口或为新泰生源;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8日 9:00-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8月19日 9:00-2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xintai.gov.cn(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兼报两个学段的考生分学段分别报名。研究生可报考市直学校及乡镇教师岗位,报考高中岗位的研究生可兼报初中教师岗位;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研究生可兼报小学教师岗位;本、专科毕业生可同时报考乡镇初中、小学(学前)教师岗位;中专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2年8月23日16 :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8月27日—28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后,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本科以下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户口簿五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我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市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审核,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8月24日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办理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时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公示无异议)。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新泰市教师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30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内容:所报学科的教材内容及教法。
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加分一次性计入笔试成绩。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教育局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其填报志愿,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聘用单位。聘用时按照先高中再初中后小学(学前)的顺序进行,已聘用的教师不再参加下一学段的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
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新泰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新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53830222 0538-7224687
附: (点击下载)
1、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3、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说明.doc
4、2012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各学科代码.xls
5、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新泰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