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安排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24日上午7:30前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利二路295号,建行西邻)集合,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地点待定。
二、体检须知
1、体检时需携带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备检查核对身份。
2、体检时需缴纳体检费200元,费用自理。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当日早晨不得用餐。
5、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
0546-5680621
利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