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在网上申报经现场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于6月3日至6月6日到威海政务服务中心3楼184号综合代理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若因特殊情况需代领,需要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和被领人的身份证领取。
注意事项:
(1)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1份。
(2)领取人领证签字并核对证书的信息无误后方可离开。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