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职位对身体有特殊的要求,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考的实际情况,对于公安职位的身体条件作如下规定: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2011年4月2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测评三项: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纵跳摸高(≥265厘米);女子测评三项: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纵跳摸高(≥230厘米)。测评方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进行。
二、体检身体标准
在昌乐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的基础上,公安职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男子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子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2、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3、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4、无纹身;
5、无肢体功能障碍;
6、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7、无色盲。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