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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业单位招聘人数:200名
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陵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
笔试:
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①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等基础性知识 ②综合写作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2011年我县事业单位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0名。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有陵县常住户口。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1976年10月1日到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3、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报名前与单位解除协议的方可以报考;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已在陵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一律不得报考;
5、凡与招聘岗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也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7、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现在我县在岗服务的上述项目人员可不限户籍报考。
8、高校在读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为条件进行报考。
三、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陵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报名表》、签订《诚信承诺书》,缴纳考务费80元。
5、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乡镇为2倍)的部门或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其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乡镇为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果招聘计划取消,原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通用能力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①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等基础性知识 ②综合写作
4、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3(乡镇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通用能力面试的人员。如果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同进入通用能力面试。
(二)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项测试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25%、组织协调能力25%、语言表达能力25%、应变沟通能力15%、举止仪表10%。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通用能力面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用能力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县府门前公示。如同一岗位考生中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首先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其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被考核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被考核人员。考核体检工作的具体内容、程序、要求等参照德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被考核人员中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由该岗位其他考生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考核和体检均合格且报考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府门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局颁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的待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327821
说明:陵县乡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职位代码55A)为合并计划岗位,共计招聘50人,考试结束后将按总成绩高低实行“高分先选”。具体名额分配为:陵城镇5人、安德街道办事处3人、丁庄乡3人、边临镇4人、徽王庄镇4人、于集乡3人、前孙镇4人、义渡口乡4人、宋家镇4人、糜镇4人、滋镇4人、神头镇4人、郑家寨镇4人。
陵 县 人 事 局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