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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平原县事业单位共计招聘100人
平原县事业单位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14日
报名地点:平原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12月17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平原县事业单位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12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详见简章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20日——12月22日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
一、招聘计划
今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计100人(详细招聘计划见附表)
招聘单位(职位)分为四大类:A类、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公共管理类;B类、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的公共管理类;C类、卫生医师类;D类、卫生护理类。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生源属本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护理专业职位的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平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无违法乱纪行为。
有关事项:
1、现在我县服务的由省、市统一组织的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
2、《招聘简章》发布之前,已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的非平原籍(生源)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招聘。
3、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采取统一时间和地点集中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平原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3、报名时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户口迁移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职位的需提交护士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3)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事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组织部分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1)报名时须由本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和《事业单位招考诚信承诺书》;(2)每位报考人员限定申报同一类事业单位第一、第二两个志愿,而且所学专业与申报单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放可报名参加招聘,
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单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于12月17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办)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时间:12月18日
2、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1)报考公共管理类事业单位的(A类和B类),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2)报考卫生医师类的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护理综合知识。
4、笔试形式:A、B类为一套试卷,C类为一套试卷,D类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50分钟、采取闭卷、百分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报名参加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五、公布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1、时间:12月20日——12月22日
2、确定面试人员
实行分类确定面试人员办法:报考同一类事业单位的所有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此类事业单位最后确定的招聘计划总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12月23日到县人社局(公务员办)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成绩结束后想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七、总成绩汇总、公示
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张榜公示。
八、体检
分类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类事业单位的所有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此类事业单位最后确定的招聘计划总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组织应参加体检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
九、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录用人员,并分类进行分配。报考同一类事业单位的录用人员,按以下原则分配:同一类别内根据录用人员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分配,按第一志愿分配后招聘计划不满额的单位,依次分配第二志愿,服从调剂的录用人员,被确定录用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高分先选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职位所在的具体乡镇。
录用人员及分配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录入手续,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的试用期)。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
咨询电话:0534—2166728 2166727
附表:平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