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2年山东省龙口市选拔优秀毕业生简章》规定,笔试结束后,拟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直A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不低于60.9分;镇街区B岗位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不低于53.55分。
报考A、B两个岗位的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A、B两个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A、B两个岗位分别从不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有关要求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附后),请考生本人根据选拔简章规定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龙口市选拔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按本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6日8:30-17:00。
审查地点:龙口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龙口市东莱街道通海路39号)。
龙口市选拔优秀毕业生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口人事人才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18853562902
监督电话:0535-8517368
附件:
1、2012年龙口市选拔优秀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直A岗位)
2、2012年龙口市选拔优秀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镇街区B岗位)
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