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35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2013年我县开发60个公共就业和人才、社会保障、卫生和计生、群团工作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郯城籍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特困毕业生或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助学贷款的;
(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6)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公共就业和人才、社会保障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劳动保障、计算机、法律、财会等专业毕业生。
4、卫生服务岗位,限医疗卫生专业的毕业生报考。计生服务岗位,具体见附表。
5、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人数及专业要求等事项,详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0月28日—11月3日,在郯城县人力资源市场三楼(人民路160号),由本人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及困难家庭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公示三天,无异议的准许考试。
2、笔试。全县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笔试成绩查询。可在2013年11月中旬登陆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tancheng.gov.cn)或郯城人才网(http://www.tcrencai.com/)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3、面试。全县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超过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不足2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察、体检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员。考察、体检由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5、聘用。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tancheng.gov.cn)或郯城人才网(http://www.tcrencai.com/)上公示应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按报考类别进行选岗,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三、政策待遇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这次招聘以劳务派遣形式,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作为被派遣人员,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用岗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对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提供相应的福利等待遇,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奖励。
四、政策咨询、考务咨询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221600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107407
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