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3月10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3月5日9:00至3月10日9: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点击“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尽早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备齐参考证件和考试用品
1.参考证件: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件缺一不可。请考生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丢失的请在考前及时补办,以免影响考试。
2.考试用品: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通信、计算、存储设备,考试期间,凡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或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按时抵达考点
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当天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行车路线,建议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避免因交通拥堵或考场较远贻误考试。考点严禁车辆进入校园,建议广大考生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前往考点,送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四、考试纪律提醒
1.考试实行全场封闭,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2.考生可自带无存储、传输、计算功能的机械表或电子手表,但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试铃声指令为准,个人计时工具及考场内钟表时间仅作参考。
3.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对被甄别为雷同的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4.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并举起右手。监考人员回收试卷、答题卡时,考生须在座次表上履行交卷签字程序。经监考人员允许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5.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抄录试题、答案及相关内容,不得损毁试卷、答题卡。
五、市直及各区县联系方式
淄博市人力资源考试测评中心:0533-3169575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4110144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7223131
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8182713
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6967130
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淄博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3-7870292
六、考点地图
淄博市张店区第七中学
淄博市张店区建桥中学(原淄博张店建桥实验学校)
淄博市张店区建桥小学
淄博高新区华侨城小学
淄博张店区实验中学
淄博市张店区第八中学
淄博市张店区第九中学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