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笔试成绩查询入口(点击查询)
根据《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简章》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考生可登陆宁津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考信息栏(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index.html),自行查询本人成绩。
经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2024年1月24日至1月25日(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15)向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网上打印的《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2、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限户籍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主页、索引页、个人单页)等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3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津县新便民服务中心A座二楼D区13、14号窗口,咨询电话:0534-5421931。
三、面试人员递补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附_2023年宁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2024年1月18日
宁津县人民政府
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86569181/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