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范围人选
按照《2023年度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人才简章》有关规定,根据面谈情况,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面试范围人选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18、220会议室(济南市历城区郭店街道工业北路3197号济南临港国际智能制造产业园A座)
(四)所需材料:按选聘岗位要求,向选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验证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选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
6.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度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五)有关要求: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三、定于2023年12月16日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通知将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面试范围人选名单.xlsx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11日
http://www.licheng.gov.cn/art/2023/12/11/art_11875_48224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