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招远市部分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本网站7月26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招远市部分镇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告》附件中公布的人员名单及后续在本网站公布的递补人员。
二、时间:2023年8月14日(周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地点: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九楼会议室(915房间)。
四、资格审查分组:上午组:(综合治理管理岗位A、综合治理管理岗位B);下午组:(综合治理管理岗位C、党群服务管理岗位A、党群服务管理岗位B、农业综合服务管理岗位)。根据《简章》中规定,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的第二天(8月15日)下午5:00前将所缺材料送至9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金融大厦908房间)。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如有递补情况,将电话通知进入递补的考生。
1、资格审查内容(资料按附件1排序、装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照《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相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除《简章》中“三、现场资格审查”部分规定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外,有下列情况的请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需要手写)。
(4)报名时至今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2,需要手写)。
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有要求的资格证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毕业证等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留存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请考生将有关材料按照附件1所列清单的顺序排列、装订。《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由考生按要求填写,并自行打印,作为装订材料第一页。
2、资格审查步骤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资格复核。考生持经审查人签字的资格审查材料到“资格复核处”复核。
第三步:缴费。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的考生提前关注:山东财政和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公众号!审核完成的考生,持审核人员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到9楼913房间办理缴费,后返回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
3、审查前确认
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内致0535-8216837告知,并通过发送邮件到zysrsjdpk@ yt.shandong.cn的方式予以确认。
邮件发送主题格式如下:
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
根据《简章》规定,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现场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个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请笔试成绩靠近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因现场部分资料需考生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如果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留存原件的证明资料,考生若经过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再返还;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为其保存至本次招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有需要请考生本人在本次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期满之前致电(0535)8216837约定时间持身份证件前往领取,逾期将集中销毁,不再保存。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简章》规定办理。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
https://www.zhaoyuan.gov.cn/art/2023/8/7/art_16927_2944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