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为:应聘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面试资格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7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淄博市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7月19日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28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及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2023年7月21日。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
招聘岗位要求具体方向、应聘人员学历证书上未注明的,还需提交能体现具体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等材料之一。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4、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五)应聘“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交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四、缴费详见《面试公告》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放弃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要求提供弃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是: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准考证号、放弃原因、电话、本人签名、日期等内容,手写后交至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28室,或发送邮箱 (zcrsgbk@zb.shandong.cn)。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chua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浮动窗口)查询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5282275
附件1:202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首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xlsx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