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现将2012年考录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2年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主要安排在6月上旬,具体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通知为准。
报考全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考生的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二、人员范围
参加体检的人员(含选调生):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报考全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后,方可进行体检。
三、组织形式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监督指导体检工作。
报考各县区直机关、县区法院机关、县区检察院机关和县区乡镇机关(含街道办事处)的,由县区人社局通知并组织体检。
报考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乡镇机关的,由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组织体检;报考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通知并组织体检。
报考市直单位、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由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必须携带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放弃体检。
(二)体检人员要遵守纪律,按体检程序和要求参加体检,不得向医生及工作人员泄露自己的姓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
(三)体检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工作,维护体检秩序。
(四)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费用自理。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体检费用260元(自备零钱)、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照片一张。
临沂市招考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