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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教师和教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现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建设院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山东省单独招生资格高校、山东省“3+2”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首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单位、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学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学院。近年来,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2022届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新疆生源2020—2021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
12、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计划及数量
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临沂职业学院2022年引进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引进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进计划;计划引进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引进计划。应聘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引进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5月21日16:00。
网上初审及查询时间:5月18日11:00—5月22日16: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毕业证照片(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核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系统生成报名表后,提报资格初审。
临沂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2、网上初审。经系统生成报名表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职业学院2022年引进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职业学院2022年引进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应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应聘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须同时提交户口簿(证明户籍地)。
6、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担任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0人(含20人)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增加面谈环节,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1:10的比例,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的参考依据。面谈岗位、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1、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每人试讲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的,按实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面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面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等,关于笔试我校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划定范围,不接受有关考试内容的咨询。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和计划,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笔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临沂职业学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1、考察。临沂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临沂职业学院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临沂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临沂职业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符合临沂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4、在人才引进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临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c.edu.cn/)发布。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872252;0539-2872284
监督电话:0539-2872062
临沂职业学院
2022年5月11日
http://rsj.linyi.gov.cn/info/1024/26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