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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体系统各学校公开选聘东明县教育教学研究室教研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初中英语、地理、物理学科教研员各1名,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音乐、美术、体育教研员各1名。
二、选聘范围
全县教体系统各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研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富有改革创新意识,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有较强的学科教学能力、指导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教学、教研成绩优秀,在县域学科教学教研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6.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技术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岗位一致。
2.具有对应学科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具有选聘岗位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一线教师须从事相应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任教毕业班的经历,具有教研或学科组长经历。(以上年限要求截至2021年9月1日)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含农村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名师、拔尖人才、优秀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市级及以上优质课奖获得者(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至2021年9月1日)。
7.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应聘人员“三龄两历”等,以干部档案中组织审核认定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有参与有偿补课或其他违反师德行为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发布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3-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东明县教体局南楼301室。
3.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东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1);②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③荣誉与获奖证书;④与选聘岗位相应的教科研成果证书、其他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⑤本人工作经历及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应聘人员亲笔手写);⑥《诚信承诺书》(附件2)。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按①、②、③、④、⑤、⑥的顺序排好。现场报名时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进行。
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符合应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对违反诚信规定,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恶意获取选聘资格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5.现场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东明县教体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分学科评课、问题分析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评课。考察学科教研专业能力,测试时间80分钟,其中观课40分钟,书面评课40分钟,分值100分。
2.答辩。考察专业素养、语言表达及综合素质。准备时间15分钟,分析与答辩时间15分钟,分值100分。
测试结束后,按评课成绩与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评课成绩、答辩成绩、测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测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在合格线以上,按相应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测试总成绩并列的,答辩成绩高者优先;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获奖或荣誉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测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明县教体局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审核工作的通知》(菏人社〔2021〕14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档案有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不一致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取消、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测试、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明县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东明县教体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取消、弃权等因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与应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拟聘用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职务,结合东明县教育教学研究室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任。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聘在东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监督指导下进行,县教体局成立公开选聘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遵守选聘工作纪律,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证书,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测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选聘资格,反馈给所在单位处理。
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并按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做好健康监测和自身防护。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选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及时发布,请予以关注。
本方案由东明县教体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30-7211776、0530-7228351
附件2:东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东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中小学教研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5日
http://www.dmzf.gov.cn/art/2021/11/5/art_30000_10299837.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