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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10人 3月30日至4月3日报名
潍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于1991年,面积123平方公里,人口42万,是山东省和潍坊市重点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引领区。近年来,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引领,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高品质城市样板区,经济社会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在全国169家国家级高新区中稳居第一方阵。根据省、市安排部署,潍坊高新区扎实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聘任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聘任制人员10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潍坊市(含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4月3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及有关证件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可于次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通过报名初审的人员,于2021年3月31日—4月4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专业性知识及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公开招聘过程中,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对招聘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必要时可分批次组织或采取其他考试形式。
(三)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工作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新聘人员纳入潍坊高新区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相应的人事、薪酬等管理制度。
五、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附件:附件:潍坊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聘任制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112.253.22.93:8198/#/login/article/info/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