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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济宁市任城区公开考选文字材料工作人员10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济宁市任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公开考选10名文字材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济宁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中(不含教育、卫生)在职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参加公开考选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文字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及工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16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公开考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3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7:00
报名网址: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rsj/index.html)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开考选文字材料工作人员专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一经初审,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人员填报完毕后,打印《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开考选文字材料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开考选文字材料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公开考选机关24小时内根据报名人员网上提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可提供近年来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或其他文字材料。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4日上午9:00至9月26日下午17: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公开考选计划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岗位计划。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至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重点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公开考选岗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达不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须向公开考选机关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报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4、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公开考选岗位人数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写出考察材料,客观反映报名人员的实际情况。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简称“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视情节暂缓考察或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二)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综合考察情况,按公开考选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岗位安排
根据考选计划和条件要求,区里统筹安排具体岗位。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考选资格,从进入考察人选名单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分别在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拟录用(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
本公告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5660207(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0537-5661307(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委组织部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www.rencheng.gov.cn/art/2019/9/17/art_167_16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