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官、检察官资格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限内的,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有其他影响选调使用问题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8时至2014年9月23日17时。
2、报名方法:
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或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网(http://whwdfy.sdcourt.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17时前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特快专递邮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共威海市文登区委组织部、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联合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和法律实务等,试卷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四)面试
报考者参加面试时,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的书面材料,如所在单位不同意选调,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对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hrsks.gov.cn)和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网(http://whwdfy.sd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以商调形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政治处
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甲1号
邮 编:266440
联系电话:0631-8455350
联 系 人:王明超
特快专递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邮件上注明“选调报名材料”字样。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