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考考生注意事项
准考证请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申报中专专业课考生,请按照申报学科自备中专相应学科教材。
二、2009年-2013年省考考生注意事项
(一)测评时间及地点
1.幼儿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时间为:2013年12月29日上午7:30—11:30(名单见附件)
下午13:30—16:30(名单见附件)
地点为:聊城阳光小学幼儿园(振兴西路实验中学对过)
2.小学及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时间为:2013年12月29上午7:30—12:30
地点为:百草园小学北校区(振兴西路聊城阳光小学对过)
3.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时间为:2013年12月29下午:13:30—16:30
地点为:聊城阳光小学幼儿园(振兴西路实验中学对过)
(二)几点说明:
1.请省考考生于考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按照分组表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
3.测评工作封闭式进行。测试前半小时,根据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抽取课题;
4.备课时间及测评时间均为20分钟;
5.请考生自带教材和参考书(均为聊城市中小学现行教材),范围如下:
幼儿园中班;
小学四年级;
初中二年级;
高中一年级;
中专文化课参照高中教材;专业课请按照申报学科自备中专相应学科教材。
6.考试时不准带手机.传呼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准考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纪律,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允许再报考。
附:考场分组表
(请您按照所在的测评组领取准考证,务必确认好自己的考试时间。如报名信息有误,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到现场修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