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首先,祝贺你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进入体检阶段。根据《教师资格条例》、《
一、体格检查
(一)范围对象:2013年12月5日至7日在平原县教育局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同时报名参加德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省考”考生)。
(二)体检时间:2014年2月24日—25日上午7∶00(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见后附《考生体检安排表》)。
(三)体检地点:平原县人民医院查体中心。
(四)携带证件及要求: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一张;③体检费200元(直接交查体中心);④空腹(体检前12小时内不进食、不饮水)。
(五)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六)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七)体检工作结束后,考生务于2014年2月27—28日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平原县人民医院查体中心领取《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并妥善保存,作为当年申请教师资格凭证。
二、网上申报
体检工作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须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工作的时间期限、操作流程、审查地点、工作要求等一切事宜,请各位申请人务必随时关注德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dzedu.gov.cn/)相关公告。
平原县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34—4216036,联系人:王吉明(13583481628);平原县人民医院查体中心咨询电话:0534-4257875。
请考生互相转告!
平原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