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无证件者不得入场。
2、考生经工作人员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候讲室,考生进入候讲室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出入,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3、参加上午讲课的人员务于早6:00前在候讲室等待抽签,参加下午讲课的人员务于中午12:00前准时在候讲室等待抽签。
4、考生进入备课室准备时,只准带必备的教具,不得带教材、教案资料及通讯工具等入场(稿纸统一提供)。
5、考生按时抽取课题讲课,若因迟到准备时间不足,责任自负;在规定讲课时间不到者,取消讲课资格,讲课成绩记零分;所讲课题必须与抽取课题一致,否则,讲课成绩记零分。
6、考生进入备课室后,要求独自准备,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不得相互讨论,更不准与室外人员接触。
7、考生进入讲课室讲课,将课题条交给评委,不得佩带准考证,更不准介绍自己,只准在黑板的右上角写明自己的讲课序号及应聘学段学科。
8、考生要服从评委及考务人员的安排,不得顶撞、威胁评委及考务人员,否则取消讲课资格。
9、严禁考生与评委私下接触,一经查实,讲课成绩记零分。
10、讲课完毕要擦净黑板,将教材、教案交给考务人员后即迅速从西楼梯离开讲课现场,不准在候讲室和备课室逗留。讲课结束后到签字处等待在成绩公布单上签字。
11、职业教育电气、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组考生需参加技能测试。音乐、美术上午讲课,下午技能测试;体育、学前教育上午技能测试,下午讲课;参加技能测试者早6:50(下午12:50)前将手机及其它违禁物品妥善保管好后,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本通知进入准备室(地点)抽取技能顺序,抽签号即为本人的技能测试序号,早7:30(下午13:30)到技能测试室(地点)参加技能测试。职业教育电气在讲课结束后立即到C楼门前集合,统一乘车到县职教中心参加技能测试。
注:职教组与特教组,音乐组与学前教育组共用一组讲课考场。
以上十一条,每位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对违纪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讲课(技能测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