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A、B类岗位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通用能力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对于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加分人员优先、其次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考录公务员考察体检工作的实施意见》(德人社[2011]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体检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岗位的考生,参加通用能力面试后,还须全部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合格后,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体能素质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
1.A、B类岗位通用能力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
2.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岗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名单.xls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