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高新区工作实际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2011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9月1日后出生)。
3、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方法进行。
(一)报名
1、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高新区火炬大厦(柳泉路与政通路交叉路口北)15楼1502室。
3、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
4、考生报名时需提交《2011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下载),在职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出具由省人社(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笔试
1、时间:待定。
2、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名次,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公告。
4、由我省和我市实施的“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在3年内报考的,符合国家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予以加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6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要出具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
1、结构化面试
主要从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2、专业知识测试
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及综合运用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事宜详见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面试费每人70元(面试前收取)。
(五)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合格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 0533-3581545
附件一:《2011年淄博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
附件二:《2011年淄博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