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按照规定要求,经过网上初审,取消招聘计划13个,分别为:取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方向)、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方向)专业;建筑学(建筑设计方向)专业;口腔医学(口腔工艺方向)专业;车辆工程(汽车控制方向)专业;会计学专业;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方向)专业;临床医学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物流工程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专业招聘计划各1个。取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招聘计划2个。取消聊城市社会福利院康复治疗专业招聘计划1个。取消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神经病学专业招聘计划1个。
按照规定要求,经过网上初审,核减招聘计划3个,分别为:核减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业招聘计划1个。核减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招聘计划2个。
特此公告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