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度兰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取消核减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请于5月14日17:00前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地址:临沂市金雀山路57号兰山区政府院内11号楼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39-8195576)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于5月1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主动放弃。现将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取消计划 | 核减计划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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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山区人民医院 | 临床麻醉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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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兰山区合并考聘单位I | 影像诊断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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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