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请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莱芜市人力资源市场(新一中对面)二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应聘人员自备零钱,经审核确认的特困生免缴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综合岗位和卫生岗位的考生可当场领取,教师岗位的考生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只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2013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2、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