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照街道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发展需求,经区卫生局同意,现就日照街道乡村医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日照街道乡村医生退出数量结合乡村医生配置比例,报经东港区卫生局批准,拟招聘乡村医生20人,聘用人员全部充实到村卫生室工作一线。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乡村医生事业;
(二)具有医疗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 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执业护士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条件之一者。
(五)参加招聘的人员需具备本街道常住户口;
(六)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教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1月4日—2014年1月10日。
报名地点:东港区日照街道卫生院。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33-2217838。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时需填写《东港区镇(街道)乡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四、考试内容和考察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及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日照街道卫生院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取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人数进行录取,报名人员多于招聘人数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拟录取人员总分不得低于60分。当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拟录取人员总分不得低于60分。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日照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按照程序组织聘用。
日照街道卫生一体化管理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