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所需的专业类型
综合部门辅助工作岗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28周岁(1994年3月至1986年3月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相关法律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专科;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方法、时间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进行。参加笔试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60%、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程序结束后,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由县检察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政审
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录用后的待遇
上岗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2年,实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1846.5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工龄工资100元/年,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500元。
七、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6月6日(星期五)和6月9日(星期一)两天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5房间(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87号)
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办理报名手续。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3-3011091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0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