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现将部分招聘岗位的考察体检、弃权和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表。
对考察体检递补人员的考察和体检工作同时进行,考察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开具单位工作表现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所在学院出具学校表现情况证明,加盖学院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考察材料于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体检时上交。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考察,放弃考察人员及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检
1.体检时间
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
2.体检组织
2015年8月25日早上7:30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高新区火炬大厦楼前集合、点名,不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自理(每人约400元)。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及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4.体检要求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
(3)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5、相关事项
(1)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项目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 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