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烟台市芝罘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现就考察对象做好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1、考察对象联系所在单位、学院或社区党组织出具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2、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公安机关需要证明信,可到区人社局调配科(南楼608)领取《关于对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的函》)。
3、考察对象落实人事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并调取档案,可到芝罘区人社局调配科领取《调档函》。
4、考察对象落实本人报到证、人事关系情况。
请考察对象于12月21日前,将党组织出具的鉴定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档案(如档案管理单位要求邮寄,可寄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科,地址芝罘区华茂街30号,电话6225558)。
咨询电话:0535-6225558
附件:《鉴定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