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安排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1.人员范围:笔试合格且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2.时间:2024年4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3.地点: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威海校区)图书信息大楼902室。
二、资格审查步骤
1.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应聘人员到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留存部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确认签字。领取《面试通知单》后,应聘人员仔细核对《面试通知书》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并进行确认签字。
三、提交的材料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复印件(2份)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部分原件审查后退回本人,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
(1)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与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等岗位要求条件的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及能够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暂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及能够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3)其他人员,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1月19日之前取得)。
2.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研究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同意,可在考察工作开始前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还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5.《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签名并加摁手印的《应聘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诚信承诺书》。
6.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四、其他说明
1.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面试声明至邮箱yxy2926@163.com。
3.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递补信息会在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4.资格审查工作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亲自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双方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其他资料代为提交、审查。
5.应聘人员(包含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6.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人社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5日
http://www.sddfvc.edu.cn/info/1019/41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