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面试人选须提交以下材料(注意:全部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做好复印,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考生应注明是否存在应回避关系;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2024届毕业生除外)还应注明“本人已仔细阅读《2024年度滨州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本人符合应届毕业生职位要求”。
考生应在《报名表》上签字、按捺手印确认信息真实性,并注明联系电话。
(三)本人签字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一并对提交的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四)笔试准考证;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七)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与笔试照片同底版),同时需要纸质版3张照片;
(八)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要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关证书。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关于报考条件”第7条)。
二、其他须另行提交材料的情况
(一)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在职人员(含现为在职人员的退役军人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如果考生申请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的,由招录机关决定是否同意。其中,事业编制人员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在资格审查阶段提交,逾期未提交者,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三)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并于资格审查时作出按时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未尽事宜由市法院
负责解释。
2024年度滨州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http://bzzy.sdcourt.gov.cn/bzzy/374482/zlgg/1511477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