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见附件),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不低于45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4年1月24日(周三)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5:00。
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602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须向招录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4、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
6、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证明材料;
7、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8、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材料或相关失业承诺;本人与报名登记表上填写工作单位之间属临时用工,且现已辞职的,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相关失业承诺;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9、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复审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要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劳工)部门出具;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资格的,要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相关证明。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资格(资质)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10、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当有报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五、其他
(一)在面试前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终止复审人选录用程序,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的首批人选,根据招录公告和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终止复审人选录用程序,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面试通知单于面试前进行网上打印,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岛组工网“录用公务员”专栏,并且保持报名时所登记的电话通畅。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职位咨询电话0532-85763134,0532-85911476;青岛市专家管理服务办公室职位咨询电话0532-85912203,053285911476。
附件:2024年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0118.xlsx
https://hrss.qingdao.gov.cn/zxzx_47/tzgg_47/202401/t20240118_77979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