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辅助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聘任制法官助理8名,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工作,对法院内部工作起司法辅助、保障作用。
三、报名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
5、应聘人员学历限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限法学类专业。
6、同等条件下,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人员只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体检。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配偶或直系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业务能力,确定相应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并服从兰山区人民法院岗位调整。新招聘人员由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期内工资按照招聘单位现有发放标准执行,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公积金。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对业务技能进行测试,不达标的降低岗位等级,表现优秀的,经报院党组同意,也可提高岗位等级。工作期间配发工作服装。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9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兰山区滨河路与双岭路交汇,书法广场对过,燎原大厦1201办公室)
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一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彩色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六、资格审查
报名须本人到场,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并当场签写《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LINYIJUNYI.CN)发布,并明确参加笔试具体事项。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时事政治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文书制作,听打看打,规定时间内打字数和准确率等内容。采取统一命题、计算机考试形式,法官助理速录技能不得低于50字/分钟,准确率不低于95%。
3、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依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作为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占7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临沂市公立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5、人员递补
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如有职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的,可将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同类职位。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临沂市君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539-31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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