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根据《崂山区干部成长全周期培养锻炼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青岛市崂山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崂选计划”紧缺急需专业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崂山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1994年成立的新区。2022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5.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2%,增速均为全青岛市第一。崂山区是青岛市新兴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拥有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崂山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和金家岭金融区4个国家级的政策性区域。崂山区是青岛市极具活力的科技创新区,有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青岛能源与过程研究所等重点高校、科研院所40余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崂山区是青岛市旅游资源精华的聚集区和旅游业发展的主阵地,拥有1个国家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8个3A级景区,其中崂山风景区是驰名中外的道教文化胜地,素有“神仙宅窟”“海上名山第一”之美誉。崂山区还是青岛市大型功能设施的主要承载区,青岛大剧院、青岛体育中心、青岛博物馆、青大附院、青岛二中等都坐落于此。
二、选聘范围及数量
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共计划选聘9名(规划类4名、财会类5名,具体要求见附件2),统筹安排到崂山区区直部门或街道所属事业单位。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7年7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及以后出生)。
(四)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2023届非全日制应届研究生,也可报考。
(五)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学历及学位证书均须在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间取得。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选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高等院校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之一或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七)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初选、资格复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通过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进入“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9:00-7月26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考生,登陆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考生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查询初审结果(2023年7月23日9:00-7月26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7月26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二)初选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综合考虑考生的初选表现、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因素,按照1:5的比例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初选结果将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如考生数量较多,将视情在初选环节前增加预选环节,结合考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现实表现等要素,择优确定进入初选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测试人员需按报考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崂山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在青岛市崂山区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等额考察体检人选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入党时间早晚、奖学金层次高低确定)。综合测试全过程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或市民监督员对本次选聘工作进行监督。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经核实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聘资格,未核实前一律暂缓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因体检考察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选范围内依次递补。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予以正式选聘。拟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聘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在崂山区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定级。
五、管理培养
选聘人员将作为崂山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列全额事业编制,由组织人事部门全程跟踪管理、全周期培养锻炼。根据青岛市“人才强青”有关政策,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同时,在青岛市补贴基础上,崂山区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选聘期间,相关选聘政策信息均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公告未尽事宜由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51988372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1: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紧缺急需专业选聘有关高校名单.doc
附件2: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紧缺急需专业选聘职位表.doc
附件3: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紧缺急需专业选聘须知.doc
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
2023年7月
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18207573/n18207591/230717165557071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