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网上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9日-11日,共三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乐陵市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集成改革指挥中心(乐陵市渤海南大街86号)。
联系电话:0534-6990122
三、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须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6、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落户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仅报考乐陵户籍岗位提供)。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至5月18日下午18:00登录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打印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面试通知书或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五、面试
(一)时间: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
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予以公告。
面试分为上午场次和下午场次,具体场次分组情况见面试通知书。上午场次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7:30,下午场次面试开始时间为中午12:00。考生必须在所在场次面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点分组列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相应候考室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自主弃权,后果自负。
(二)有关事项
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遗失的可凭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分类进行面试。乐陵市人民医院、乐陵市中医院招聘岗位采用专业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其他岗位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有关要求
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www.sdllrc.cn)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附件:202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