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体育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sszhc@sport.gov.cn。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体育总局XX职位面试”(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30日17:00前传真至010-87182216或发送扫描件至rsszhc@sport.gov.cn。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按顺序打包压缩到一个文档,随面试确认邮件一并于3月30日17:00前发送至rsszhc@sport.gov.cn,并准备好原件及完整清晰复印件1份。现场资格复审时将核对原件,同时收取复印件备查。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复印件。
(六)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提供相关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18日13:00,地点在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2层201会议室,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天坛东门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往东走800米即到;或乘坐公交在北京体育馆站下。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4月19日进行,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2层201会议室。
五、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
所有考生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专业能力测试,在4月18日下午进行。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201会议室及各分考场。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于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体育总局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一)面试考场全天封闭管理,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安排好时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面试候考时间较长,考生可携带书刊阅读。
(二)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请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方式:010-87182216(电话)
010-87182210(电话)
010-87182216(传真)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