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工作需求,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服务人员3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390人(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3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在齐河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后备及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2021、2022年与齐河城乡教育集团签约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3月11日11:00-3月13日18:00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http://39.107.48.189)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以及在报名时间结束后(3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http://39.107.48.189)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资料:毕业证(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本人签字按手印,见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电子版(不低于500K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见附件4)。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0日11:00-3月13日18:00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面谈和面试两部分。
(一)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面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谈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3年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教学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
3、齐河县以外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成绩公布、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在【齐鲁政务】公众号及时公布。
(二)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同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13001706001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结束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管理模式及相关待遇
所招聘教学服务人员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与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待遇:薪资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13001706001
附件2:2023年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教学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