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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根据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及以上。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计划及岗位汇总表)。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招聘学科岗位分有无任教经历两种。
幼儿园一至六组岗位无任教经历限制,其中一组只限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幼儿园七至十组岗位只限有从教经历的人员报考,要求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从教时长至少为一学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教师10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
通过天桥区政府网(http://www.tianqiao.gov.cn/)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 9:00- 8月31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 8月30日13:00- 9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30日14:00- 9月1日23: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以及报名网站提示的与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一致的照片。每人按岗位分类、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信息为准。审核通过后,信息无法更改。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具有至少一学年教学工作经历者也可申报无工作经验的岗位。各不同分组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2.初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在本人报名信息中予以说明。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个人承担责任。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困难(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凭县区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2021年9月1日上午10:00-12:00,
地点: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无影山东路23号213室)。或于以上规定时间将以上证件发指定邮箱:rsk80998128@163.com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9月2日23: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岗位的取消和核减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的,最低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1:3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报考取消的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资格审查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与幼教相关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法律法规以及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综合考察的资格。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2.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考生缴纳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专科、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未入编人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
(三)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模拟上课占综合考察成绩的70%,技能测试占综合考察成绩的30%。
1.模拟上课
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也可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照模拟上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模拟上课,按照模拟上课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各岗位分组具体岗位情况将于岗位选择环节前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微信“济南天桥教育”公开发布。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分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和体育局80998128 80998129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教师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教师报考证明.docx
附件3.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教师有关事宜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