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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规定,为做好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网上初审通过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5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地点: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9号产学研基地D3栋311室。
二、需要提供材料
1、《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的,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按现场审查结果为准。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来我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以及持非绿码或身体不适的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面谈、面试有关事项通知请及时关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以《2021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55915
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