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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考核评价已结束,根据《2021年山东省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体检有关事项(第一批)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2021年6月12日上午7:00。
二、集合地点
东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北门广场(东城南一路290号,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集合。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配戴口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核评价通知单,并出具健康码。
2.在集合地点点名、收缴通讯工具(自觉关闭)、测量体温(体温高于37.3℃不能参加体检),到达体检医院后先进行分组,然后由引领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遵守纪律。
3.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因放弃拟选聘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4.体检执行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5.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8.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选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东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体检表需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10.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11.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中,“对因疫情无法集中开展体检的,可根据考生情况安排其就近到同等条件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应聘人员可就近选择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12.入(返)鲁考生请主动与东营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46-6070611),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2021东营市“双百引才计划”选聘体检人员名单(第一批).doc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