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省环保厅公开招考公务员面试的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文件要求,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本人于2014年7月29日至30日两天到省环保厅人事处(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省环保厅综合办公楼12楼1205房间)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咨询电话:0531-66226749、66226658。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二代身份证、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需要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2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2)所有考生均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省环保厅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的,按照规定,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