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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第二批教师56人 先面试后笔试
2020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9月19日进行面(初)试
按照《2020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面(初)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初)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
二、面(初)试地点。烟台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烟台高新区创业路16号)。
三、进入面(初)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四、面(初)试形式及内容。小学美术B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其他岗位直接面试。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
除小学体育岗位外,小学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小学教材的有关课节,初中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教材的有关课节。小学体育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一、二年级教材的有关课节。幼儿园教师的试讲内容为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内容。
五、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面(初)试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
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对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考生,须于参加面(初)试前主动与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35-6922113),经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面(初)试。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3)面(初)试前 14 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5)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
(6)居住社区 21 天内发生疫情者。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初)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参加面(初)试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19日上午7:00以前,持面(初)试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到烟台高新区第三实验小学报到,截至7:15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3.面(初)试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犯,将取消面(初)试和录用资格。
4.考生面(初)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依次进行面(初)试。招聘单位及岗位顺序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面(初)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否则按零分处理。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初)试地点。
5.面(初)试时,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初)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初)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7.考生初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初试成绩公布后统一安排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8.考生面(初)试成绩于本场面(初)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简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