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荣编办[2012]第43号函,荣成市教育局2013年拟公开招聘教师38名,现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人民教师基本素质;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择业期内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荣成籍(本市生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2人、政治2人、音乐4人、美术3人、体育4人、幼教2人。
应聘者报考专业需与全日制院校所学专业一致,其中幼教专业招收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月5日(腊月廿五)前,由本人持身份证、个人简历、推荐表、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生还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核
考核分理论考试和讲课(技能测试)两种形式。
1、理论考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时事政策和教师职业道德等。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讲课的人员;
2、讲课:采取模拟课堂讲课的形式,讲授高中课程;
3、计绩:文化课专业按理论考试成绩20%、讲课成绩80%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幼教专业按理论考试成绩10%、讲课(技能)成绩9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录用
根据各专业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讲课(专业课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
被录用的毕业生要参加由教育局指定的县级医院的体检,体检合格的毕业生与市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者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教师需求统一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均为正式在编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因特殊原因解约的,要缴纳违约金,造成的岗位缺额,根据考核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时间
正月十五前
咨询电话:0631—7564054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