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2011年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市2011年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将于11月17日-19日在聊城大学东湖宾馆(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东校区)进行。请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面试考务费70元,于11月14日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路西首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持考生本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逾期不领取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所需携带证件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书背面《面试人员守则》。
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