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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聊城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时间:2012-07-21 00:00 编辑:联创世华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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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32人,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  9:00-7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7月27日  9:00-7月31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7月26日 11:00-7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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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12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并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含聊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要在聊城,并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6日  9:00-7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7月27日  9:00-7月31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7月26日 11:00-7月31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附加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网上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7月26日11:00—7月31日12: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初审。网上初审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初审结果。网上初审的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8月8日9:00-8月11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经网上初审后,应聘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3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审核成功后,应聘人员确认完成。

(四)相关政策的落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8月1日(9:00—11:30;13:00—16:00)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西路166号)二楼大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确认后,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部试题委托外地命制印刷。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2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的1:3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提交《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每个审查环节,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实后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聊城人事考试网(www.lcks.com.cn)、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www.sdlc.lm.gov.cn)和聊城人才网(www.lc-rc.com)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咨询电话及其他

(一)政策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2189149、2189141

(二)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7

(三)缴费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6

(四)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     0635-8228309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2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须知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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