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试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试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试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候试室考生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出入候试室。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违者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备考室。考生进入备考室后,须说明本人所在考场、面试顺序号。备考室考生阅题和思考时间共为20分钟。
五、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须向考官说明本人所在考场、面试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在规定的面试时间用完后,考生应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表示“答题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次的面试全部结束宣布成绩后,统一离开考点。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随意离开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