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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青岛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2023届硕士研究生43人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23-04-08 16:53:46 编辑:zhushuy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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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国家、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平度市教育系统组织实施“优秀毕业生选育计划”(简称“优选计划”,下同),为我市普通中小学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3名(详见《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2023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4月10日);

6. 具有相应学段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7.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相符(详见《岗位表》),具有相应学位;

8.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应聘人员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成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的;

2.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或受到院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3.在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奖;

4.大学阶段曾在专业技能比赛或高中阶段曾在学科奥赛中获省及以上奖项(须与所应聘岗位专业对口);

5.经认定获得与以上相同等级业务或荣誉称号的。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一)报名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现场报名为准。网上预报名人员须于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至2023年4月14日下午5:00,扫描“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报名专用二维码”(见附件3)并填写、提交表单。网上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并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预报名情况,选聘部门赴有关高校所在地市现场对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确认,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提交:

1.《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毕业院校盖章;

2.身份证;

3.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毕业院校盖章);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申请打印),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官方网站上打印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证明;

6.同底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成绩表等,是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的,由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证明,并加盖党委(或党组)公章。

在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个人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1人的,取消选聘计划;计划选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

三、初试

选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数量超过45人,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等方式进行,初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要素。初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初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四、面试

初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进行面试。由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

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根据面试成绩(如出现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学历、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技能比赛获奖等级、奖学金高低确定排名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围人员,并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得违约,仍然放弃岗位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考察体检

组织通过面试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日常表现、有无违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经初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聘用人员需在平度市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按《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和执行。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八、纪律

本次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健康提醒

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选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所有考生参加选聘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选聘地点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届时,根据工作安排对以上要求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选聘。 

十、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了解选聘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选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将对选聘站点、选聘时间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本次选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初试、面试、现场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省内高校聚集城市组织实施(具体行程另行通知)或在平度市。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事宜,请及时关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361287   13070831905

监督电话: 0532-88369990

监督邮箱:pdjtj88360355@163.com

平度市“优选计划”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8日

 

附件1: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报名表

附件3:2023年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报名专用二维码


2023年山东省平度市教育系统“优选计划”选聘2023届硕士研究生简章

http://www.pingdu.gov.cn/n5135/n5142/n7790/230408100133307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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