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国家文物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考生请填写《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并签字确认,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ncha.gov.cn。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2.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3月30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rsch@ncha.gov.cn。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3月30日17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rsch@ncha.gov.cn(邮件名称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职位代码+考生姓名+考生身份提交材料”)。所有文件打包压缩为一个RAR或ZIP文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同邮件名称。提交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 考试报名登记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须注明培养方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聘用合同或其他可以明确事业编制身份的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函(见附件4)以及报名推荐表(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复印件,确有困难的,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街道出具的待业说明(见附件5)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考试安排
(一)地点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黄村火车站C口沿林校北路向东500米右转进入林校路向南400米左转进入林校南路向东200米。
请考生于4月12日12:00-13:00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即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资格复审要求备齐所有材料原件。
考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视为放弃。13日面试结束后直接离院,当天不再提供住宿。
(二)专业能力测试
1.4月12日(周三)下午14:30开始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2.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石窟石刻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世界遗产处专业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测试笔试60分钟,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每人15分钟,满分50分。
3.交流合作司(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办公室)英语专业能力测试笔试6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口语测试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三)面试时间
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时间定于4月13日上午8:30开始。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方可作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本机关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1:1。
(二)体检
4月13日21:00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并告知体检地点。体检于4月14日进行,入围体检人员于14日早8:30到达体检地点,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事项
(一)报到时准备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自备文具,试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
(三)报到时签订《考生保密责任书》(见附件6),所有考生均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生面试期间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告知。
(五)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密切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报告。
联系方式:010-56792009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2023年3月24日